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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骊歌清酒忆旧时
赵越胜



那是七二年暮春的五月,街头正弥漫着槐花的清香。我刚从怀柔山中回京轮休,就接到了萍萍的电话,说有个人挺有意思,你来见见吧。傍晚,唐克就背着他的吉他到南锣鼓巷149号来了。

萍萍家与我家是世交。我们两家住得很近,百十米的距离抬脚就到。萍萍是师大女附中的才女,高挑的身材,妍丽的容貌,在我这个青涩少年的眼中,是幽居深谷的佳人偶落尘寰。她的声音好听,清脆中带着难得的胸音,歌喉宛妙。以她的才识风貌,天生一个沙龙女主人。所以她家那个幽静小院常有各路人马聚会,说的都是中国以外、民国以前的雅事儿。

我那时十七、八岁,正是青春萌动之时。虽然模样呆头呆脑,但心里满是普希金的浪漫、雨果的激情。萍萍大概看我“孺子可教”,又碍着老辈儿的面子,常常带我玩。这天她来电话约我去,我立刻就奔了“高台阶”(胡同里的老百姓管萍萍家的宅子叫高台阶)。萍萍家当庭一颗大核桃树,繁枝厚叶,浓荫匝地,遮住了小半个院子。我推门进院,见大树下立着一条汉子。身高一米八以上,宽肩细腰长腿,面色白皙,眉峰外突,双眼下凹,阔额方脸,鼻梁高挺,细看有胡人相。此人长发披肩,一条细腿裤紧绷,屁股的轮廓清晰可见。照现在的说法是“性感”,按当时的看法,叫“流氓”。他左手扶在核桃树干上,右肩上挂着一把大吉他,古铜色的漆皮已经脱落。萍萍介绍说“他叫唐克,是北京汽车制造厂的”。我在工厂看惯了穿劳动布工装、剃着“板寸”的工人师傅,乍一见这副行头打扮的人,颇觉惊讶,觉得有点像港台特务。唐克朝我一笑,他笑起来倒不像坏人,显得有点腼腆。

进客厅坐下,萍萍说:“唐克会好多你没听过的歌”。我很好奇,想听唐克唱,尤其是弹吉他唱歌的情形,只在小说里见过。唐克不忙弹唱,反问萍萍:“上次给你抄的歌,你学了吗?你来唱,我伴奏得了”。我这才知道此前他们已经对过几次歌。萍萍说:“你还是先唱几首吧”。唐克从沙发上站起来,搬过一把椅子,坐下,开始调弦。轻拨慢捻,随手给出几个琶音,流泉般的叮咚声就在屋里漾开了。调准音,他回头问萍萍唱哪一首,未等答话,自己就报了名:“唱《蓝色的街灯》吧”。在吉他轻柔的伴奏下,歌声起了:

“蓝色的街灯,
明亮在街头,
独自对窗,
凝望夜空。
星星在闪耀,
我在流泪,
我在流泪没有人知道。
谁在唱啊?
远处轻风送来,
想念你的,
我爱唱的那一首歌”。

唐克的嗓音不算好,沙沙哑哑的,但有味道,而且音准极好。唱到高音处,梗起脖子,额头上青筋绷露,汗水涔涔,一副忘我的样子。眼睛只盯着左手的把位,动情处会轻轻摇头。这是什么歌啊!缠绵、忧郁,那么“资产阶级”!在他轻弹低唱之时,我的眼泪几乎要落下来。我们从小只听过毛主席语录歌,那些配了乐的杀伐之声。而这《蓝色的街灯》却把我带到另一个世界。凭这歌声,我喜欢上了唐克。

但唐克并不把我放在眼里。唱完歌,他只是看着萍萍,期待着那里的回应。我忍不住说:“真好听,再唱一支吧。萍萍说,你会很多歌”。唐克仍然看着萍萍,问:“想听哪一首”?问话里含着期待。萍萍轻轻应一声“随便”,便不再说话。唐克低头,只在吉他上摩挲着,不时弹出几个和弦。我突然明白,今天在这屋里,我是多余的。再看唐克,满眼的惆怅,琴声中涟涟流出的全是爱意。没错,他在追萍萍。片刻的寂静,唐克突然奋力一击琴箱,随即琴声大作,唱出的歌也不像前首的婉转低迴,歌词似乎皆从牙缝里吐出,带着嘶嘶的爆裂声:

“葡萄的美酒令人沉醉,
苦口的咖啡叫人回味。
没有人理我,
我也不理谁,
一个人喝咖啡,
不要谁来陪。
我要喝,
葡萄美酒加咖啡,
再来一杯也不会醉,
没有人爱我,
我也不爱谁。
一个人喝咖啡不要谁来陪”。

歌声中的绝望让人心碎。后来我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叫《苦咖啡》。

唐克爱上萍萍,他注定要喝苦咖啡了。萍萍早有男朋友,是总参作战部首脑的公子,家住景山后街军队大院将军楼。此人生得孔武有力,是地安门一带有名的顽主。每来萍萍家,必是锰钢车、将校呢、将校靴,行头齐全。他不大读书,也不受“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真正是根红苗正。我奇怪萍萍和他在一起怎么会有话说。

天色渐晚,唐克几次请萍萍唱歌,萍萍都未答应。待他起身告辞,已是繁星满天。我请他把今晚唱的歌片抄给我,他敷衍地应着,显然没想到这几支歌对我的意义。在萍萍那里,这歌是追求者的奉献。在唐克那里,这歌是倾诉爱慕的语言。而对我,却是一个新世界的展现。我陪萍萍送唐克到门口。月光透过宽厚的核桃树叶泼洒在院子里,天风轻拂,地上满是光影的婆娑。有一刻,萍萍与唐克相对而立,光影中,这对俊男倩女宛若仙人。一霎那,我觉心酸。

离开“高台阶”,陪唐克向锣鼓巷南口走,没几步就到了炒豆胡同,我要拐弯回家。和唐克打招呼再见,告他我就住在路北第一个门。唐克仿佛猛然醒过来:“噢,咱们留个地址吧,今后好联系。你不是要我的歌片吗?我抄好就寄给你”。离开萍萍,唐克好像还了魂,说话的精气神儿都不一样了。刚才在萍萍家客厅里若有所失的恍惚不见了,举手投足透出几分潇洒。听说他要和我联系,我挺高兴,便把工厂的地址给了他,告他我平日不在北京,两周才回来一次。唐克走了,双手插在裤兜里,上身微微晃着,披肩发和身上背的吉他一跳一跳的。我呆立着,看他消失在灯影里。那不是蓝色的街灯,而是橙黄色的,昏暗、朦胧。后读龚自珍《已亥杂诗》,见有:“小桥报有人痴立,泪泼春帘一饼茶”句。那就是年少时的我吧。

回到怀柔山里不久,就接到了唐克的信,里面厚厚的一叠歌片,都是他手抄的简谱,工工整整,一笔字相当漂亮。看看自己那笔破字,更从心里佩服他。唐克给我的信很长,尽是些我不知道的事儿和词儿。我印象最深的是“甲壳虫”。因为他抄给我的歌片儿里有两首英文歌,原词没有翻译,是Yesterday 和Michelle。那时我会的英文词超不过百十个,根本看不懂这歌说的是什么,可他在信里特别提到给我的歌片儿里有“甲壳虫”的歌。后来才明白“甲壳虫”就是Beatles的中文译名,现在大多称“披头士”的。信有点烫手。那时候,若让革命群众发现,唐克教唆犯的罪名是逃不掉的。“传播黄色歌曲,毒害革命青年”,为这关几年大牢是家常便饭。但我喜欢。读他的信,有点心跳,却高兴他拿我这么个小屁孩儿当朋友,弄些犯禁的东西传给我。在禁忌的时代,哪个年轻人没有渎神的冲动。更何况我又生来有反骨,专爱惹是生非,让我妈夜里睡不着觉,做梦都是我进了局子的事儿。七二年,“甲壳虫”已经散伙快两年了,四雄单飞,列侬已经写出了不朽名曲Imagine。当然,这是我后来知道的。那时,在中国大陆,听说过“甲壳虫”名字的又有几人?因了唐克,我算一个。

信,我是精心藏好了,歌则和好朋友一起躲在山沟里人迹罕至处偷偷学唱。唐克当时抄给我的歌,现在还能记住的有《寻梦园》、《蓝色的街灯》、《晚星》、《唐布拉》、《苦咖啡》、《魂断蓝桥》、《告别》。这些歌和当时的社会氛围全不搭界。我们就凭它,有了一种别样的生活。唐克给我的歌和当时流行的苏俄歌曲不一样,似乎来自另一种文化,大约是从英美到港台的一路。这些歌里少了苏俄歌曲中浑厚忧郁、崇高壮烈的情绪,多了缠绵悱恻、男嗔女怨的小资情调,更个人,更世俗。后来我偷偷唱给几个知心好友听,没人不爱。既有信来,必有信往。我得给唐克回信,为了证明我有资格做他的朋友,而不仅仅是萍萍的“灯泡”。好歹那时也胡乱读过几本书,得在唐克面前“抖抖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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