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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六:初恋败絮

发布: 2009-3-13 08:13 | 作者: 唐晓渡



       
       「穹庐」是我们家防震棚的别称,以数十根粗竹竿结成拱形骨架,以缠上稻草的芦苇筑墙,再覆上油毛毡。里外两间,一家七口,吃住都在其中。因搬家后离厂近了,我中午也常回来「蹭饭」。
      
       掀开棉门帘,一股红烧羊肉的浓香扑面而来。这是我今天回来的理由。可为甚么空气有点沉闷?为甚么以父亲为首,所有的人都绷着脸,全无平时饭桌上那种热闹气氛?更奇怪的是,为甚么自小就不甚待见我的外婆,居然前所未有地亲自到里间为我盛饭?
      
       「不着急....你爸说吃了饭再说,」外婆一边盛一边对满腹狐疑跟进来的我叨叨,忍不住又加了一句:「....还是黄啦,人家来了信。」
      
       「甚么黄了?谁来了信?」
      
       「还能有谁?S家呗。」
      
       我回到外间,两眼盯住父亲问:「听说老S有封信?」
      
       「吃饭吃饭,天大的事也等吃了饭再说。」父亲敲了敲桌子,显得烦躁不安,这在他是极为罕见的。「不!」我没接外婆递过来的碗,仍然盯着父亲,「不先看信我就不吃饭。」父亲跟母亲对了对眼,从外衣口袋掏出一个纸条,也是折成了燕尾形。
      
       信是老S写给父亲的,不长,大意是说您是本地教育界公认的忠厚长者,一直很敬重您,本来可以指望结成儿女亲家,以加深情谊,不想如何如何,以致如何如何。最后一句我永远也忘不了:小女已另有所许,特此奉告。
      
       我把信撕得粉碎,掷在地上,转身冲出门外。
      
       等我稍稍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正坐在钳工台前发傻。
      
       「小女已另有所许!小女已另有所许....」心里反复念叨的只有这句话。台子上有一根折断的钢锯条,我用尖角扎了扎掌心,锥心的疼。前两天送一批零件给小S加工,她不是还表现得很正常吗?怎么突然就变了,一点迹象都没有?
      
       浑身躁热,我脱掉棉袄,拿起加工了一半的平面导轨部件,涂上红丹,到作为基准的大平板上磨了,再固定好,取来合金铲刀,吭哧吭哧铲起来。
      
       身边有人影晃动。抬头一看,是笑眯眯的政工组长周成敏。我因常被他抓差,既是大批判组成员,又是宣传栏主力,和他熟得很,没心情理他,又埋头干活。
      
       「怎么,小伙子,失恋了吧?」铲刀停顿了一下。「行啦,想说就说,想哭就哭。告诉你,我刚刚见到你母亲。
      
       她怕你太受刺激出事,一直跟在你后面,眼见你进了车间,这才去找我。情况我都知道了。你放心,这件事组织上会出面,帮你们调解。」
      
       「谢谢组织上的关心,」我慢慢直起腰,声音听起来变形得厉害,又冷漠又尖厉:「但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就不劳组织上费心了吧。」
      
       「那不行!」想不到他居然抖起了政工组长的威风:「你俩都是团干部,传出去影响会很坏。都谈了三年多了嘛,厂里差不多人人都知道嘛,说断就断啊?这事你就别管了,等通知吧。」
      
       下班恍恍惚惚回到「穹庐」,直接把自己扔到了里间床上。昏暗中母亲轻手轻脚走进来,先摸摸我的额头,这才开灯,坐到我身边。
      
       「知道老S替小S找了个甚么人吗?」我嗯了一声。母亲慢慢俯下身,低低说出了一个名字。我猛地坐起来:「真的吗?」「错不了,是向老S的好友黄老师打听来的。」天哪!我忍不住在心里大笑,可涌出的却是止也止不住的眼
      
       泪。我所笑者是自己,所哭者也是自己:唐晓渡啊唐晓渡,你竟然就被这样一个人轻易取代了!
      
       两天后的下午,组织上真的出面了。我拗不过,来到厂总支办公室。小S已坐在正对大门的椅子上。我的视线漫过去,未能碰上她低垂的目光,只看到她脸涨得通红,连脖子都红了。几天没见,她从形到神似乎都发生了某种变化。
      
       「怎么样,这就开始吧。「代表组织出面的,是分管工会和共青团的总支副书记周苏珍。她是早两年作为工人代表突击提拔上来的,绰号「能豆子」,而她的大脸盘上也确实缀满了大大小小的青春痘。由她出面说来名正言顺,但她真有这份心吗?看她那脸假笑,眯缝眼闪着幸灾乐祸的碎光。
      
       「今天算是调解会,体现了组织上对你们两个团干部的关心。具体情况就不说了,先听听你们各自的看法。谁先来?」周副书记殷切地看向我。
      
        当然是我先来。我在沙发椅上摆出尽可能放松的姿势。我说我只有三句话:第一,因个人的事麻烦组织,不安,感谢;第二,此事到此为止,各自回去,安心本职工作;第三,祝小S幸福。
      
       「完啦?」周副书记显然不满意。「完了。」「那么你呢?」周副书记转向小S。直到这时,我才看到小S的黑眼圈和肿眼泡,心突然抽搐了一下。母亲英明,她是怎么说的?「知道老S替小S找了个甚么人吗?」对,「替」——这就是全部问题的核心!「我....我....」她「我」了好几次,终于说出一句,「反正我和他之间没有....那个。」周副书记咯咯地乐,我却完全懵了。我当然明白她说的「那个」指甚么,但干嘛在这样的场合说这个?
      
       (直到两三个月后这疑问才有了解。那次我和金工车间书记老秦一起去马鞍山出差,他也当过我们的书记,关系不错。晚上在小旅馆关了灯难免胡扯,他突然问:「听说你和小S吹了?」我含糊应了一声。「你啊,真是笨!」他从床上欠起身子:「当初你要是先把她干了,就没这么多麻烦了。」黑暗中我惊得目瞪口呆,心口咚咚乱跳,那个「干」字似乎一下子蹦起来,孤零零、亮晃晃地悬在正前方。张惶之下我只能问:「为甚么呢?」「你啊,真是不懂女人!」他叹息道:「你把她干了,她就死心塌地跟你了。」)
      
       又过了好一会儿,小S才憋出第二句:「反正....反正我一辈239子都不嫁人。」眼看她不会再说甚么,周副书记重新转向我:「对这两条你还有甚么要说的吗?」我摇摇头:「一辈子不嫁人就不必了吧。古人说『三步之内,必有芳草』嘛。」这是那天我说的最无聊的一句话。「那就是小S同志的个人自由喽。」周副书记笑着站起来:「如果没有别的要求,今天就先到这里。回去各自再多想想....」
      
       「我有一个要求,」我仍然坐着,但举了举手,「我想请小S带个口信给她父亲,我要再和他当面谈一次。」说完紧紧盯住她的眼睛。
      
       「行,我会带这个信」,想不到她的目光却迎上来,甚至神情也变得活跃,「父亲说,我们家的大门永远都对你开着。」周副书记一脸迷惘:「那你们自己决定吧。」
      
       原本放在右侧靠沙发的长茶几被挪到了客厅正中,两边对放着两张椅子。而面南的那张沙发椅居正中,是主座;面北的那张木椅稍稍偏西,角度也略斜,当然是客座,并且是晚辈的客座。客座前茶碟上放着盖杯,茶显然已泡上,此外还有瓜子水果之类。看来老S对这场会面准备得不可谓不精心备至——他居然不顾天冷,象征性地敞着客厅大门。
      
       我进来时他已坐在主座,站起来,满脸堆笑,隔着茶几向我伸出大手,连声表示欢迎。我注意到他还是去年那身行头,只不过披着大衣,皮帽没系带子,护耳向两边软软耷拉着。
      
       我略显生硬地和他握了握手。引我进来的小S悄悄退去,顺手带上门,空荡荡的客厅只剩下我们俩。
      
       宾主落座。他神色有点尴尬,语调却够诚恳:「小三子说你想见我,很好,很好。我让她带话说,你永远都是我们家最受欢迎的客人,想必已经带到了。」见我点头首肯,又接着说:「这....这事虽不得已发展到这一步,但感情这东西,该在它还是在。你和小三子不必说了,她一直很喜欢你;就说你我之间,也总有一份师生之情吧....」
      
       「是。」见他略有滞涩,我立即接上茬:「您过去是我的老师,现在是我的老师,将来以至永远,都是我的老师....」
      
       「哪里哪里,」他双手齐摆:「你年轻有为,前程远大....」
      
       「不过,」我话锋一转,「所谓老师,无非是说为人师表,学习上如此,生活中也当如此。可在我和小S这事上,照做学生的看,您恐怕还真不能为人师表呢。」他脸色猛地沉下来:「这个....我记得跟你说过,作为父亲,我不可能不为女儿的幸福着想。」
      
       「是吗?」我的口气变得尖刻:「您真的是为你女儿的幸福着想吗?别的不说,就说您给我父亲写信这件事,您似乎忘了,是您的女儿而不是您在跟我谈恋爱;如果她真想跟我断,应该是她自己给我写,为甚么要由您来写,而且是写给我父亲呢?她委托您了吗?假如没有,您就连对女儿最起码的尊重都谈不上,还谈甚么为她的幸福着想?」
      
       「你....」他身子往后一仰,似乎要发作,却又克制住,重新往前凑过来。他语速本来就慢,这时就更慢了,「看来,你今天不是来和我谈话,而是来抬杠的?」
      
       「抬杠?您太客气了!」我在心里大叫一声,「说白了,我今天就是来讨还羞辱的!」那天在调解会上一见到小S,这想法就冒了出来;等到结束我提出要见她父亲时,则已下定了决心:您不是喜欢「替」女儿做主,或自己做主「替」掉女儿的意中人吗?您不是非但「替」女儿甩掉我,还绕开我,用我父亲来「替」那绕不开的难题吗?您不是擅长迂回突袭并自以为得计吗?那好,就让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动用一下您身上的「可替性」,请您「替」那些不懂得尊重儿女感情自主、婚姻自主权利的人,「替」那些只认得自己的意志,认不得他人(尤其是亲人)痛苦的人,并且同样经由被迂回突袭的方式,尝一尝被「替」的滋味吧。您已一再羞辱我,大违师道,那就请成全我一次「学」生之道吧。我料定面谈的请求不会被拒绝,一直在心里反复演练可能的局面和相应的对策,以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在我看来,关键在于要引他发火,那样他将自取其辱。看来时机快到了,我决定再刺激他一下。
      
       「听说老师以前很喜欢看戏,」我也故意把语速放慢,「那么,《马前泼水》想必是看过的喽。」
      
       其实这齣戏我也没看过,只不过偶尔听父辈谈及,略知梗概而已。剧中主人公朱买臣做官前被妻子刘氏及其父刘二公认定碌碌无为,竟至强索休书;做官后刘氏父女却又拦住他马头,死乞白赖要重续前缘。朱无奈之下,命刘氏取来一盆水泼于马前,称再续前缘不妨,只要她能把地上的水再收回盆中。说来剧中情节与眼前的局面并不那么贴切,但对我来说已不重要;我报复心切:若他熟悉此戏,从刘二公的形象中认出自己,且被「覆水难收」的警喻所伤....
      
       居然让我歪打正着!他呼地站起身来,一把扯下皮帽子摔在茶几上,声色俱厉地大吼:「唐晓渡,我知道你很聪明,但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
      
       话音未落,只听得隔壁一阵响动,夹着低声呼喝。想必是小S和三个妹妹(或许还有她母亲)躲在那边偷听,耳闻父亲怒吼,以为我们要动手打架吧。
      
       我稳稳地坐着,直视他,声音足够平静也足够强硬:「我教训您甚么了,S老师?请您不要激动;要说激动,我比您更有权利激动!」
      
       后半句提醒他身为师长太失态了。他一楞,意识到这一点,拣回帽子,掸了掸,扣回汗气蒸腾的头上,喃喃道:「好,好,我不激动....我不激动....」坐下,直喘粗气。
      
       我盯着他那颤动的护耳看了几秒钟,自觉时机已经成熟,复仇的快意提前充满胸臆。
      
       「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您也该休息了。」我刻意让口气变得更加平静,「只剩一件事:这几年我和小S之间通过不少信,也互赠过书本之类的礼品,这些我想就根据各自意愿处理吧,退来退去没多大意思。但,有一件东西我今天必须带回去。」
      
       老S扬了扬眉毛:「甚么?」
      
       「那盆水仙。」我一字一顿。
      
       正如我所预期的,他的脸顿时胀成了猪肝色!那盆水仙是一个多月前他母亲,也就是小S的祖母去世时我送来的。水仙既能寄托哀思,又能表明自己的尊严,我想老S必能理会其中意味;索回这盆水仙,肯定会在情感上对他造成重大打击。
      
       现在他只有一个选择:赶紧结束这场噩梦。他剜了我一眼,摇晃着再次站起来,对隔壁喊了一嗓子:「小三子,把那盆水仙拿过来。」
      
       看到她端着花盆进来,满脸泪痕,两眼又红又肿,我百感交集,一时差点不能自己。我接过花盆,走到门口,又回过脸,像背台词一样,对她,对老S,同时也是对自己,说出蓄谋用来压轴的最后一句话:
      
       「这样一个家,是只适合养牡丹,而不适合养水仙的。」
      
       前后也就半个来小时,老S彷彿老了足足五岁。他不再出声,只举起右手,手背向外挥了挥,样子疲惫已极。
      
       跨出门外,突然四周一黑:那年头经常停电,难得的是这么凑巧,像是压哨球。待眼睛适应过来,首先显影出来的是河对岸的皑皑白雪,由近及远,渐趋模糊,衬着几丛黑乎乎的树林和低矮的房屋剪影;极目处又反卷回来,成为泛着灰白反光的天空。
      
       拐上大路,我停下脚步深呼吸,这才发现心里空落落的。忍不住回头,除了雪光下淡淡的路影和一只倏忽闪过的黑猫,我甚么都没看到。
      
       一九七七年五月,拖了整整一年半的合同工清退问题终得解决:集体转正。这样的好消息,合同工们却反应平平,至于我,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一九七七年下半年恢复高考,年底,我被南京大学中文系录243取。报到前一天专门回了一趟厂,说是和几个哥们儿道别,其实只为站在金工车间门口,远远瞥一眼小S。据她母亲后来对人说,她知道我被录取的消息后在家大哭三天,痛责其父,又过了七天终于松口,同意与「替」下我的王某结婚。此人肄业于扬州驾校,算大半个中专生,辗转插过队,替下我时正在县人民医院当司机。其时司机是吃得开的行业,老S看重的是他可为小S提供「幸福」的保障。据我所知,小S婚后一直波澜不惊,至今仍和王某带着一对儿女相守在一起。
      
       一九九○年厂里的铁哥们儿之一来京,一来二去说到小S。这位老兄六七届高中生,在当时我们这批合同工中年纪最大,也最有学识(至少他自己这样认为),性格深、细、怪,尤不喜理人,是个真正两眼朝天的主儿(于是只好去图书馆独当一面)。据他说,我在厂时,小S跟他连一句话都没说过,我走后却成了他的常客,直至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你说怪也不怪?」我一时无语,然后问是否曾经谈到过我。「不,她从不谈你。我也不谈。」这哥们儿坏笑着说。
      
       一九九一年秋应邀回母校参加五十周年校庆,在会场与老S窄道相逢。握手,装做甚么都没发生过。毕竟曾师生一场,而他十五年前给我上的最后一课让我受用终生——虽说最终打了个平手,但他还是暗中修理了我。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每当自命不凡的意识抬头,就有一根弦被嗡地敲响:狂甚么狂!别忘了,一个汽车司机就把能把你给「替」了!如今我早已成为公认的「好脾气」,很可能,如何保护好皮囊下仅存的几块傲骨,会成为我后半生最重要的事业。
      
       二○○六年初夏,母亲在一次通话中顺便说到老S去世的消息。我叹了口气,不知为甚么,心里却满是当年小S在雪地中深一脚浅一脚走向我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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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Guest  post at 2015-2-26 17:17:37
好脾气的唐,智慧不说,当年也是有风骨的
删除 引用 Guest  post at 2014-12-10 19:09:10
很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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