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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藻溪(二之一)
张 翎

女儿灵灵考入多伦多大学商学院不久, 越明就正式向末雁提出了离婚的要求 – 那天离他们结婚二十周年纪念日只相差了一个半月。

其实在那之前很长的一段日子里, 越明早已不上末雁的床了。末雁知道越明在掐着指头计算着两个日期, 一个是两人在同一屋檐下分居两年的日期, 一个是女儿灵灵离家上大学的日期。随着这两个日期越来越近地朝他们涌流过来, 她感觉到他的兴奋如同二月的土层, 表面虽然还覆盖着稀薄的冰茬, 底下却早蕴藏着万点春意了。她从他闪烁不定欲盖弥彰的眼神里猜测到了他越狱般的期待。在他等待的那些日子里, 她的目光时常像狩猎者一样猝不及防地向他扑过来。速度太快太凶猛了, 他根本来不及掩藏他的那截狐狸尾巴, 就被她逮了个正着。看到他无处遁逃不知所措的狼狈样子, 她几乎要失声大笑。

她恨他, 有时能把他恨出一个洞来。

她恨他不是因为离婚本身, 而是因为没有理由的离婚。

越明在外头并没有时髦人所谓的红颜知己。越明一生也难得有一两桩能在朋友圈子里引为笑谈的男女轶事。越明是一个基本按点回家的男人。越明甚至没有几个略微亲近些的同性朋友。一桩婚姻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非得散伙不可, 其解释只有一个: 这桩婚姻像一只自行发霉的苹果, 是从芯里往外烂, 烂得毫无补救, 兜都兜不住了。这种烂法让末雁不能像市井悍妇那样提着裤脚插着腰当街叫骂丈夫负心, 这种烂法当众表明了一个男人宁愿孤独冷清致死也不愿和一个女人呆在一片屋檐下的决绝, 这样的烂法宣布了末雁彻头彻尾的人老珠黄缺乏魅力。

感恩节那天晚上, 灵灵用假期打工的钱, 请爸爸妈妈去“红龙虾”餐馆吃了一顿饭。饭吃到一半, 女儿就笑眯眯地说:“你们就离了吧, 我没事的。只是以后要搬得越远越好。最好妈妈还住多伦多, 爸爸搬到温哥华。这样我就可以在多伦多过夏天, 在温哥华过冬天了。要是你们再结婚就更好了, 我一下子能有两副爸爸妈妈了。”

末雁和越明面面相觑, 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只觉得在加拿大长大的女儿, 和国内那些同龄女孩子相比, 似乎是太成熟了, 又似乎是太憨嫩了– 倒是放下了心。

接下来的事就交给了律师去办。几年里存下的退休金, 两人各拿了自己名下的那一份。车子也是一人一辆。只有房子略微麻烦一些。通过朋友找到了一个房地产经纪人, 前后其实也就花了一两个星期的时间, 就卖出去了 – 净赚了四万加币。卖房所得的钱, 在银行和律师手里走过了一圈, 就一分为二地归入了各自的帐户。灵灵有全额奖学金, 剩下的开销, 半年跟爸住, 半年跟妈住。跟爸住时由爸负担, 跟妈住时由妈负担。没有子女监护权的混战, 也没有赡养费的纠纷, 事情就很是简单明了。

搬家的那一天, 越明替末雁雇了搬家公司。大件家具, 都给了末雁。剩下的无非是一些日用物件, 越明也都尽量让末雁先挑。客气谦让的样子, 仿佛不过是送末雁出一阵子差而已。前来帮忙的朋友见了, 忍不住问末雁:“那吵翻了天的都没离, 你们离什么呢?” 末雁忍无可忍, 终于将保持到最后的一抹淑女形像蚊子似地碾灭了, 随手抓起一个花瓶, 朝着越明的汽车砸去。“好你个李越明, 天底下的好人, 都让你做完了。我就成全你吧。” 众人哪里拦得住? 车尾早砸出一个弯月型的坑来。

越明不说话, 只蹲下身来, 捡地上的花瓶碎片。一片一片的看得末雁很是无趣, 想说句什么话, 搜肠刮肚, 终无所得, 只好讪讪地坐进了搬家公司的车。 车开出去, 看见自家那幢红砖房子在反光镜里越变越小, 变成了一个小红点, 最后消失在一片混杂的街景里头, 心想这些年里听了好多关于离婚的恐怖故事, 大概居多是夸大其词的。十几年里经营起来的家, 拆起来, 其实远没有想像的那样麻烦。

搬进单身公寓的当晚, 末雁就梦见了母亲。

“小改, 小改。”

母亲在窗外轻轻地叫她。她出生在一九五二年, 母亲怀她的时候, 正赶上土改, 所以就给她取名叫“土改” – 末雁是她上大学以后改的名字。末雁站起来, 推开窗, 一眼就看见母亲站在窗前的那棵大枫树底下。月色黄黄的, 照得枫树叶子一团团一簇簇的, 仿佛是一只只愤怒的拳头。母亲走了很远的路, 鞋面上有土, 脸上有汗, 两手在灰布衬衫的袖子里不停地蠕动, 嘴唇抖抖的, 半晌才扯出两个字来, 是“藻溪”。末雁正想问藻溪怎么了, 母亲突然低了头, 转身就走。脚步窸窸窣窣的, 走得飞快, 末雁追了三条街也没追上, 却把自己追醒了 – 方知是南柯一梦。双手捂着胸, 心跳得一屋都听得见。急急地站起来, 打开窗, 窗外果真是一棵蔫蔫的枫树, 树影里漏下来的, 果真一片黄不黄白不白的月光– 却是无人。

便知道是母亲催她回家了。

末雁的母亲黄信月, 是浙南藻溪乡人。那个名字听起来有几分诗意的小乡镇, 在几十年前却只是一个纯粹的乡下地方。黄信月是在土改那年离开藻溪, 来到温州城里, 经人介绍与末雁的父亲结了婚, 从此就住在温州城里, 再未回过藻溪老家。

末雁的父亲宋达文, 是大名鼎鼎的三五支队刘英手下的干将, 解放后做过第一任温州地委组织部部长, 后来又升任了地委副书记。在温州那么个小地方, 也就算是个大官了。

母亲很少提起在藻溪。末雁对藻溪的模糊印像, 似乎是和那些偶尔来城里找母亲的乡党有关的。末雁依稀记得那些衣着寒酸皮肤粗糙的乡下人在暮色的掩盖下敲响她家后门的情形 – 他们从来不敢从前门进屋。他们敲门的声音是怯怯的, 两脚在门前的草垫上来回交替着蹭了又蹭, 仿佛要把脚掌连同鞋底的泥土一起蹭落。他们把装着土产的竹篮子放在门里, 如果母亲没有说话, 他们就会发出一声如释重负的叹息, 仿佛他们的心, 也随着篮子落到了可以依托的实处。他们和母亲交谈的时候, 把原本口音浓重节奏极快的方言, 小心翼翼地嚼碎了, 轻轻地压在喉咙和舌头之间的空隙里, 听上去似乎含了一嘴的棉絮。其实, 把这叫做交谈真是一种夸张, 因为母亲几乎完全不说话, 母亲似乎也没有认真在听, 母亲只是面无表情地倚门站着。这样的姿势通常只维持几分钟, 乡下人便知趣告别了。他们走后, 屋里还会长时间地充溢着蜡肉鱼鲞和劣质纸烟交织起来的复杂气息。这种气息如烟如气在家具和家具门和门窗和窗之间的缝隙里暧昧地飘来飘去, 母亲的脸色, 在这样的气味里也有些阴晴不定起来。

这些乡下来的人是到城里看病的, 找工作的, 办事的。找母亲当然只是一个幌子, 真正的目的不言而喻是找父亲。母亲是一扇门, 父亲才是门里的景致。门虽然不是景致, 但景致却必须要经过门的。在末雁的记忆中, 作为门的母亲是沉默而高深莫测的, 而作为景致的父亲反而是一览无余温和容忍的。只是父亲在八十年代中期就去世了, 入葬在城里的老干部公墓。从那以后, 来找母亲的乡党就渐渐地少了起来。

母亲做了多年的小学教员, 才提升到教务主任的位置上, 临退休也不过是一所普通小学的校长。身体一直硬朗。三个星期前洗澡时突然跌到, 就再也没有苏醒过来。当时末雁正和一群京都协议项目的科学家在北极考察, 住在加军军事基地, 来往内陆的飞机十天才有一班。等末雁终于搭上最快一班飞机回到多伦多时, 母亲的后事都已经由妹妹操办完了。所谓的后事, 也就是遗体告别火化仪式等等。这些事情全部加起来, 其实也只是后事的一半。另外的一半, 却是要等着末雁回来办的 - 母亲反复交代过, 身后不沾父亲的光, 骨灰由长女末雁送回老家藻溪归入祖坟埋葬。

那日末雁梦见母亲之后, 当即决定回国一趟了却母亲的心愿。灵灵学校里正好有两个星期的社会调查假, 末雁就带了女儿同行。

临走的前一天, 末雁去唐人街做了个头发。做头发是一种时髦的说法, 其实当时末雁只是想把留了三十年的齐肩发型略微剪短一下而已。那天平素给她剪头的那个女理发师没在, 招呼她的是一个新来的年青小伙子。小伙子一看就是广东福建那一带的移民, 身架瘦小, 装扮超前, 举止乖巧精明。他把她的头端在手里, 转来转去地看, 却不着急下剪。一直看得末雁有了几分不自在, 才说:“大姐我给你换个发型, 锔点颜色吧。” 见末雁犹豫不决, 就笑:“要是不行, 一两个月就留回来了, 变动变动, 怕什么呢。” 就是这“变动”两个字, 不知怎的一下子触动了末雁心里的那根筋, 她便横了一条心, 说你看着办吧, 大不了世界上再多出个把老妖精来。小伙子嘴里说着哪能哪能呀, 手就很是麻利地动了起来。

末雁将眼睛闭了, 由着那小伙子的手指在她的头发里蚯蚓似地钻来钻去。在剪子嘀嘀哒哒的声响中, 她竟混混沌沌地睡了过去。醒来时, 只见那小伙子正在啪啪地抖着围布。她一眼就看见了大镜子中有个女人, 头发剪得极短极薄, 只有额上的几缕刘海, 长长俏俏地插入眉梢。那头发是黑色的, 又不全是黑色的, 夹杂了几缕棕黄, 灯光一照, 就有了几分流动的感觉, 衬得脸儿有些细瘦生动起来。末雁提了提嘴角, 镜里的那个女子也朝她微微一笑 - 这才知道那个女子就是自己。慌慌地去柜台付了钱, 又给那个小伙子塞了一张五元的小费, 便飞也似地逃了出来。

到了街上, 不住地拿手去摸脖子耳根, 摸到哪里哪里是一片凉意。在过了季的太阳里, 末雁第一次有了要飞起来的感觉 – 才明白头发原来是有重量的。

一时兴起, 就去商场买衣服。末雁平时很少买衣服, 要买也是去大众化的平价商场。这天她突然想起灵灵说起过一家叫温娜的商店, 是专卖减价的名牌衣装的, 就开车去了那里。

进了商店, 花红柳绿的, 就看迷了眼。随手挑了几件, 素的太素, 艳的太艳, 都放了回去。这时走过来一个黑人售货员, 问需要帮忙吗? 那售货员和末雁岁数不差上下, 矮矮胖胖的, 说起话来脸上阔阔的都是笑。末雁觉得那女人笑得憨厚亲切, 原想问我这个年纪穿什么合适, 话到嘴边, 拐了个大弯, 竟成了:“我想, 变个花样, 你看, 我刚离了婚 ……”

黑女人依旧是笑, 却换了一种意味深长的笑法, 问末雁穿几号。末雁说了, 女人就蹭蹭地穿过走道, 直直地走到最里面那个架子上, 麻利地取了一套衣服, 挽着末雁的手进了试衣间。进去了, 也不离开, 等着末雁窸窸窣窣地换完了衣服出来, 两人便一起站到穿衣镜前看样式。

女人给末雁选的是一件黑色的丝绸衬衫, 配的是同样料子的长裤。末雁穿着觉得老气, 正摇头间, 黑女人就将那黑衬衫上的扣子全解开了, 露出里头那件葱绿色的软缎贴身背心 – 也是她选的。末雁觉得这一扣一脱之间, 镜子里的那个人突然就变了。似乎是变高了, 变瘦了, 但又不仅仅是变高变瘦。她在心里换了很多个形容词, 又觉得那些词都不够准确, 只抓住了问题的一个侧面。最后她才发觉最准确的那个形容词是风情。对, 风情。镜子里的那个女人突然变得有了几分风情。末雁被这个形容词吓了一跳。在这之前末雁从来没有把这个词和自己联想在一起。更确切地说, 末雁一生从来就没有使用过这个词。五十年里没有学会的词, 却在这样一个下午, 从那个年青理发师手里, 从这个黑人售货员手里, 如此飞快地学会了。

黑女人将衣服叠好了, 又领着末雁去收款台交了钱。送末雁走到门口, 突然将一只十分厚实的手臂搭在了末雁的肩上, 轻轻地说:

“离婚只是一张纸, 锁在抽屉里就行了, 用不着带在身上的。”

末雁听了, 不禁怔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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